中国作家网·· 17 天前精选AI 评分54
高长力谈网络文艺传播秩序:为算法立多层次治理体系
网络文艺传播秩序的法治路径
AI 导读
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副会长高长力提出,网络文艺传播秩序需要给算法立一个“法”,即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评价体系在内的多层次治理体系,而不只是一部法律。
文章先厘清广告、算法与投流的关系:投流是用金钱购买算法分发能力,微短剧等作品本身不是广告,但分发遵循广告逻辑。据行业测算,微短剧成本中制作费用通常仅占一成左右,投流费用占八成以上。
作者认为广告治理经验可照搬到算法治理,因为二者底层逻辑共通,广告治理归结为可识别、定边界、明责任三件事,算法治理同样需要付费流量标识、付费内容与自然内容分轨、平台作为“算法发布者”担责。
文章拆解算法分发的三道筛子:召回从千万级内容库捞出候选,新作品因缺少历史数据最难过关;精排按点击率、完播率、观看时长等指标加权排名,权重由人设定;重排决定最终几十条的呈现,并接受用户反馈。
制度层面,2022年3月施行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已要求平台定期审核评估算法、不得设置诱导沉迷模型并确立算法备案;2026年9月1日起施行的《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进一步要求播出单位定期审核评估算法机制机理,优先推荐优质微短剧。
作者给出四个入口:把社会效益写进排序权重,保障优质内容池供给,在重排环节设硬性约束和流量保护通道,引入第三方算法审计与社会效益评估。文章最后提出规则制定者、执行者、监督者与结果评判者各归其位,评判权应交还人民群众。
AI 点评
文章把广告治理的可识别、定边界、明责任三条经验对应到算法投流治理,并拆解召回、精排、重排三道分发环节。
来源:中国作家网 · chinawriter.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