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精选AI 评分8888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布第16号令《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已于2026年7月27日局务会审议通过,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将微短剧定义为单集时长少于二十分钟、主题主线明确、故事情节连续完整、人物角色突出的剧集,覆盖互联网站、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广播电视频道和专区、互联网电视、IPTV、有线电视等播出渠道。
办法按投资额度和题材把微短剧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分类实行备案公示和发行许可制度。一类为投资额度较大或涉及政治、军事、外交、国家安全、统战、民族、宗教、司法、公安等特殊题材;二类为投资额度相对不大且为一般题材;三类为投资额度较低且为一般题材。一类微短剧拍摄制作前须申请备案公示,完成片经审核后颁发《微短剧发行许可证》;二类由省级主管部门颁发批准文件;三类由符合条件的播出单位播前审核并标注节目编号。未取得许可证、批准文件或未经播出单位审核标注编号的微短剧不得播出和参加评奖评优。
办法要求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制作的微短剧,制作机构和播出单位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在每集明显位置添加提示标识。播出单位须建立总编辑内容负责制,核验一类、二类微短剧的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对重点账号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并定期审核算法机制,不得使用诱导用户沉迷、过度消费的算法模型。
AI 点评:办法把微短剧按投资额和题材分三类,并明确AI生成微短剧须在每集加提示标识,行业备案与审核路径由此确定。